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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
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
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
发改办高技〔2020〕530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:
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,持续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分级分类建设,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规划〔2020〕831号)有关要求,有序引导各地区因地制宜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,保障建设成效、防范潜在风险,有效发挥项目数字化、智慧化赋能效应,支撑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现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设思路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决策部署,以抗击疫情为契机,针对县城基础设施、公共服务、社会治理、产业发展、数字生态等方面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,利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5G等数字技术,在具备一定基础的地区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,着力补短板、强弱项、重实效。发挥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,提升县城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基础设施水平,有效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、社会治理效能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,有力支撑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建设原则
因地制宜,有的放矢。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、区位特点、资源禀赋、智慧化建设基础等,聚焦补短板强弱项,强化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、结果导向,科学规划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内容,可聚焦优势领域或行业先行试点、以点带面、有序推动,确保干一件、成一件、有实效。
政企协同,持续发展。强化投资建设政企协同,探索形成可持续建设运营模式。对于县城市政建设、公共服务、社会治理、应急安全等公共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,政府支持引导建设。对于有一定收益的智慧化建设项目,积极调动市场化资源投入,充分激发市场活力,形成良性市场化机制模式。
统筹集约,规范建设。县城智慧化改造中政务信息化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制度法规,强化统筹集约、共享共建原则,依托已有建设基础,深化数据共享、系统对接、业务协同,强化与省市跨层级连接,科学规划、规范审批、加强管理,保障项目建设成效,严格落实安全可靠要求。要量力而行,防止重复建设,防范风险。
三、重点方向
(一)夯实新型基础设施支撑。推进县城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改造。加快交通、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、系统改造建设。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5G网络规模部署和商业应用,推进车站、社区、商场等重点区域5G基站和配套网络建设,持续优化基础薄弱地区4G网络覆盖,推进骨干网、城域网扩容,推动家庭宽带千兆、百兆接入普及。推进工业、交通、物流等重点领域物联感知设施部署。探索开展无人机、机器人运转所需配套设施建设,统筹医疗废弃物处理智能设施部署。
(二)提升公共服务治理水平。深化政务数据资源共享。依托已有基础集约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,强化标准协同、系统对接,推进应急、市政、交通、卫健、社区等公共领域部门间数据整合共享。集约建设数据中心,推进与省市平台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。结合场景需求,建设综合性、一体化大数据应用平台,推动公共领域智慧化应用,支撑县城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,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,深化服务“一网通办”“一网统管”,提升公共服务、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。
(三)优化产业发展数字环境。建设数字供应链,协同推进供应链要素数据化和数据要素供应链化,支持产业以数字供应链打造数字生态圈。建设农业、制造业、服务业等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,促进企业“上云用数赋智”,提升产业数字化水平,培育一二三产业智能应用场景,推动智能化改造与产业协同发展,重点支持服务国家、省、市的具有示范性、引领性、带动性建设项目。
(四)强化网络安全能力保障。建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,做好网络安全与智慧化改造一体化推进。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,完善智慧化改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。认真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、网络安全审查、云计算采购服务、国家密码管理等有关规定,采购部署安全可靠的软硬件产品,具备与智慧化水平相匹配的体系化安全防护能力。
四、工作举措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要高度重视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,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,县级政府要因地制宜、统筹资源、落实推进,保障项目质量、建设实效,并注意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。
(二)落实资金支持。各地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支持建设。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力度,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、直达市县的新增财政赤字规模、抗疫特别国债等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,重点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;二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,针对县城准公益性、经营性项目,积极探索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、专项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,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。
(三)强化示范引领。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、好做法、好模式,通过组织现场会、联合研究、专题展览、出版优秀案例集等多种方式,广泛宣传推广示范经验,形成以点带面的辐射带动效应。
(四)加强评价指导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依托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,将县城智慧化改造工作纳入评价,强化以评促建,开展对县域建设成效动态评估、案例展示、标杆示范,指导地方更好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,促进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
2020年7月9日